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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荒野狼头

    该走的路,还是要走。

    半道上遇到一个苍蝇一只蚊子,虽然聒噪人恶心人,但这些其实本来就无伤大碍。

    毕竟,恶心烦躁不会死人。

    江湖却自是凶险的多。

    一把快剑、一支毒镖、一个陷阱,甚而至于,一碗毒酒,都有可能让走在江湖上的人随时上路。

    行走江湖这么久,老狼见惯了太多这样的事。

    多少威风八面不可一世的高手宗师,可能前一刻还在侃侃而谈风光无限,转眼功夫,就被人砍了脑袋摆在桌子上。

    就像那个什么“一代宗师”马笑天,方才何等的雍容华贵气度不凡,才多长时间,就喂了野狗。

    一次闹剧般的遭遇,当然不能扰乱老狼要走的路。

    他只会走他选择的路。

    很认真的走路。

    走他自己的路。

    “十万两黄金。”老狼暗暗寻思着,嘴角不觉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微笑。

    真够快的,这赏金上涨的速度,不知何方神圣,有钱,还真是有钱。

    这次又没有得手,看样子,悬赏价码还会上涨,到底能下的起多大的本钱?不急,慢慢来,咱拭目以待。

    突然,一直跟在老狼身后悄悄赶路的红马一声嘶鸣,一步蹿到老狼面前,看看前方,又回头看看老狼,一双耳朵高高耸起,一脸的惊恐。

    空气中,隐隐传来一股奇怪的味道。

    不用细究,老狼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味道。

    虽然那味道是那样的清淡缥缈,若即若离、时有时无,但老狼早已闻出,那就是血的味道。

    人血的味道。

    而且,是新鲜人血的味道。

    这味道对老狼而言,自然再熟悉不过。

    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杀手。

    老狼不动声色,轻轻拍了拍红马的后背,又替它理了理长长的鬃毛。

    红马果然安静了下来。

    一人一马重新上路。

    他们甚至连方向都不曾变动一下。

    虽然血腥的味道就是从前方传过来的。

    他们默默的走着,干燥而寒冷的风,正迎面吹来。

    血腥味越来越浓。

    不远处,似乎还有动静。

    老狼暗暗加快了脚步。

    那红马似乎懂得老狼的心思,也一路小跑跟了上来,那般默契,似乎与老狼之间真的心有灵犀。

    果然是他们。

    其实,在来的路上,老狼已经猜出来了个大概。

    没想到,真让他猜准了。

    准的不差分毫。

    但见眼前的开阔地上,很是突兀地出现了一堆尸首。

    那些尸体零零散散扔在地上,摆了一大片。

    再看身上,完全没有多余的伤口——除了咽喉部位。

    宽不过七分、深不出寸许,不用细看,就知道是剑伤。

    一剑封喉、一击致命。

    一样的位置、一样的伤口、一样的姿态,不消说,这些人毫无疑问死在了同一个人剑下。

    再看那些尸首的姿态,除了个别人脸上还保留着恐怖的神色外,他们中居然没有人做出过反抗或者躲避的动作。

    这么多人,似乎就那样一动不动躺在地上,不动声色地等着让人在他们的喉咙上刺上致命一剑。

    当然,现实中没有人会愿意这么做。

    是人都惜命,面对飞来一剑,或躲闪、或格挡、或截击、或反杀。

    毕竟,人不是木桩。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唯一的解释是那杀手的剑实在太快,快到他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试问当今江湖之上,除了他老狼,还有谁,能使出这么快的剑?

    再看那些人的衣着,一个个穿的破破烂烂五花八门,身上乱七八糟肮脏不堪。

    没错,就是方才在半道上准备截杀他的那群人。

    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尸首,老狼突然明白,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江湖大盗,他们其实不过是一群流窜在这边塞荒野上的流民而已。

    一些特殊的世道,总有一些活不下去的人不愿意眼睁睁等着被饿死,望着空荡荡的茅屋,一咬牙,从哪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摸出一把板刀一根长枪甚至直接卸下铡草的铡刀,往肩上一抗,或独行、或结伴,走出蓬门、铤而走险,在世人视为正道的耕田打猎经商入仕之外,硬是将脑袋瓜子别在裤腰带上,拼着性命谋出一条活路。

    他们可能会入户行窃,也可能会拦路抢劫势单力薄的行人,人多的时候,甚至会洗劫村社,在“做事”的过程中,他们当然会杀人,甚至会屠杀掉整个村镇。他们一般不会做太过长远的打算,从不谋划以后的出路,只讲究及时行乐得过且过,能过一天是一天,快活一会算一会。当然,更多时候,因为没“事”可做或者有“事”做不成,他们会藏起兵刃,去大户人家门上扛短工、去村落乞讨,有些小手段的人也会去人多的地方耍蛇戏猴卖狗皮膏药,至于什么都不会的甚至直接到村口巷尾的垃圾堆捡食垃圾,他们只想活下去。世上本来也没有太多的单身旅客供他们劫杀,稍有钱粮的村镇自然也并不会伸长了脖子等着他们来杀来抢。他们可能会因为一时的运气而过一两天腰包鼓鼓酒肉敞开了吃喝的快乐日子,他们也可能会被护院的武师或强悍的过客砍得面目全非死无全尸。他们经常昼伏夜出,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更像一群骑在鬼门关上的孤魂野鬼。

    很显然,这些人就是这样一群人。

    真正的乌合之众。

    方才拦截围堵老狼的,有十七个人。

    让老狼诧异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的,是这十七个人都没有逃过眼前这场劫难。

    除了那个带头的仇小刀被他手下的少年一枪刺穿、又被那个扛铡刀的后生剁成两截提前殒命之外,剩余一十六个流民,全被杀死在这里。

    如今,他们全被整整齐齐摆在这儿。

    连长枪少年脑袋上那根被老狼“赠送”的“发簪”都没有跑丢。

    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那个仇小刀的尸首也被捡来了,身子跟脑袋拼在一起,跟他的兄弟们摆在一起,也算是兄弟一场一同上了路。

    看来,那剑法迅疾非凡的杀手本来就是要准备干掉他们的。

    就凭这些人的能耐,被那般武艺的杀手盯上,自是凶多吉少。

    甚至,完全可以说是已然接到了阎王爷的请柬。

    不远处,一棵枯树下,站着一群马。

    不消说,那就是他们的坐骑。

    这些人虽然一贫如洗身无长物,但胯下马却个顶个都是好马。

    到底是吃饭的东西,他们舍得在这上面下本钱。

    或是这些人做流民有段时间了,天天骑在马背上舞刀弄枪,也练出了些骑术和武艺。

    但在真正的高手面前,这种人不过是一堆放在案板上待切的肉罢了。

    看起来,这些人被杀死不久,一个个躺在地上,喉咙上的血还没有凝固,正一点一点的渗出来,又落在地上,染的大地一片血红。

    他们身上最值钱的恐怕就是那几匹马了,但那人只杀了他们,对他们的坐骑却是熟视无睹。

    再看他们的衣着,也不像有钱的样子。对十几匹说得过去的马,杀手也丝毫没有兴趣,看来,杀他们根本不是为了劫财。

    那为何要杀这么一群乌合之众?

    须知,对一个剑法如此高妙的杀手来讲,跟这些人动手,简直就是一种污蔑。

    老狼寻思着,无意中抬头一看,突然觉得眼前这幕有些蹊跷。

    这些尸首看似胡乱扔在地上,但仔细一看,就能看出端倪。

    再看,这根本就是精心摆出来的,一十七具尸首,愣是让那个剑法了得的高手摆成了个恐怖的图案。

    老狼看着路旁一块巨石,脚下暗暗一用劲,整个人轻飘飘飞起,落在了石头上,居高临下一看:只见一个活灵活现的狼头,赫然出现在旷野之上。

    大张的狼嘴中,缕缕鲜血正在缓缓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