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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回 争水打架处理完 城南又出凶杀案

    上回书说到,州官袁老爷又要审,张、李两姓家族参与殴斗的当事人,并要求全部到场等待问话!用法律述语就是“候审!”同时还强调,除非是死了的不讲,哪怕是受了重伤,只要还有一口气都得来!不许拉下一人。如果把话说穿了,就是轻者可以拄拐棍和人掺扶,若是受了重伤的,那怕让人背着、抬着也行,反正无论如何都得来!倘若是不到场者不管他是谁,都要罪加一等严格论处。此要求也不是光针对那一个人,而一视同仁,对两方面的人都说着,州官大老爷的号令还真管用,特别是那些重伤号,有的需要人背着,还有的得用人抬,反正不管怎么说,一会儿功夫,则把所有的涉案人员,全部都给弄来了。

    接下来,袁大人又对每一个人进行了盘问,也就是说凡是参加殴斗者,又称涉案人员,则是逐个分别当面询问!对事关案子的问题必须得,认真过细的调查了解。譬如有些问题则需要,一点一滴的抠,不能有半点的马虎和差错,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庇漏,甚至会错判、误判案子,正所谓:

    老爷问案需仔细,不能遗漏半点滴;

    倘若粗之大叶了,必留后患不实际。

    凡是打过官司的人都清楚,有时因为一字之差,就可能关系到整个案件的定性与判决!如果在关键事情上被拉下了某一枝节,就会影响到案件的定论和处理。所以在这一问题上,袁大人一点儿都不敢马虎,尤其是众人在群殴的情况下,人们的情绪都是很激奋!肯定场面是乱糟糟的。要是稍微有点麻痹大意,把事情真向搞不清楚,弄不明白,到最后肯定就会出差错,所以,使袁大人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他也生怕拉下了什么?因此他就特别注意,把工作做得很细。

    如在现场,当时谁说了句啥话,谁又咋接的话茬,有没有什么人作回应?都得一句一句地追问,一字一字地非要问个,清楚明白不可。那怕是某一点细小情节,都必须问得很细致、很深入!要不当官是那么容易的?可不象有的人想像的那样,只要当官有了权,想吃吃、想睡睡,就可以吃喝玩乐,胡作非为了。其实际情况就可能,与日常生活中完全不一样,所以,想当官就别怕辛苦,想舒舒服服不行!同时,还要靠能耐和本事,需要自己努力往上爬!而不是靠人拉、让人捧,或是掏钱买坐在官位上。否则的话,早晚都会被淘汰,不是被撤职就是被赶下台!因为官场里也极其险恶,经常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所以打铁就需要自身硬。你既然当了官在位置上,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始终都会有人对你眼气、巴结,虚情假意亲近!乃至于怨恨、忌妒、不服气、下毒手,等等伎俩都会操作。哪怕就是你当上了皇帝、丞相什么的,都挡不了有人反对,并敢把你拉下马!也就正如古人所讲:将相本无种,江山轮换坐,倘若没能耐,就别非当官。

    在日常生活中就有人爱抬杠,比如就有人说:“别人能当官他也能当,上头不管把他放在什么位置,他都不相信自已干不了”。同时,还认为大官更好当,说官当的越大,身边跟班抬轿子的越多!那些人们常说的瞎参谋、滥干事,就会给出谋划策想办,理由还好象很充分。其实,凡是说这些话的人,他们都不知道官场里的内幕与险恶,从古至今,历朝历代,官场里的水都很深,而且又非常黑暗!有人说还个大染缸。所以,官场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勾心斗角的,只要是一进官场,个个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你盯住我我琢磨你!你扯我衣衿,我拉你后腿,有时就互相拆台。

    比如说没本事和能耐,别人就不会服你的气!可能到时候不打你的闷棍,也会找人做掉你!也就是说,你头天晚上还钻进被窝里睡觉,等到第二天一早,你的命就没有了,其人头也不知道被人扔到哪里去了。有些人还别不服气!不要光觉着那些大官们,可以成天的花天酒地,吃吃喝喝,甚至连皇帝老儿都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能整天搂住睡觉那该是多好的美事。但是你没有打虎的本事,遇到了老虎就会吓出尿来,到最后还要成为虎食;再者讲你不是擒龙手,就别张精要去下东洋!如果不听劝非要去,那你早晚是会成为鱼鳖虾蟹的美餐!而郴州的前任州官就是事例。

    其它的咱们就先不说,就单讲这办案问官司的事,不光是需要公正能把一碗水端平,正确处理好问题及矛盾,还需要为黎民百姓排忧解难,所以,有人没当官时想当官,做了官后才知道当官难。凡为官者不光是要应对,来自各方面的矛盾、问题,而且还需要有睿智的头脑,甚至能左右逢源!就讲问官司处理问题之事,有些案情也较为复杂,你没有个清醒的头脑,就辩别不了事非曲直,弄不好还要贪脏枉法,直至被上锋罢免或撤职查办。尤其是,对某一案件的侦破工作,有许多工作就需得去做,包括调查了解,分析案情,询问证人,作好笔录证词,以及事发因由和演变过程,作案人动机,察看现场,搜集证据,等等。以致于最后定案整个过程,都必须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做好,否则的话,你就搞不好和破不了案,所以,你以为当官是多么容易的事。

    再譬如讲,在询问涉案人员要取得证言口供时,就需要过细不可马虎!正如前面所讲的,甚至一字一句每个环节,都必须准确、无误,把问题弄个清楚、明白,并且还要记录在案。比方说当时在现场,谁先开的口,谁先骂的人?他说的啥、骂的啥,是咋说的和咋骂的,又是谁先动手打的人,怎样打的、打哪啦!谁又紧跟着,或做出什么样的动作,当时又是谁在场,谁能作证明,现场一共有几个人等等,是一点都不能放过的。就正如戏曲里《徐九经升官记》唱词中曰:“当官难,难当官!”……实际也真是这样,要当一个好官也真不容易。所以,审理案件并不是轻松的事,无论是对涉案者和证人,特别是办案人员都须要慎重对待,工作上得细了又细,且不可出现任何差错。换句话说,就得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就是对每一个人、每件事,在一些细小环节上,都要全部问到才行,而且还必须让他们,说清楚和记下来。如在传唤张家的儿子时,袁大人在讯问他们弟兄:“那李大状是不是被你们哥几个打死的?”

    那对方便回答说:“是的!”

    袁大人又问:“你们是怎样和他交的手?又是怎么打死的?就连每个人谁打了几下,都不得含糊其辞,必需一五一十讲清楚!否则的话,本官就对你们不放过”。

    然而,事情发展演变,一般都有它的规律性,如审理鞫问也是同样,审判人员一般在询问之前,都列有简单题纲,也算是个提示,以免到时候乱了章法,或头上一句脚上一句,甚至不知道如何往下问了。再说,审案时的逻辑推理,本身就是一种条理性,比如说要把询问的事情,哪前哪后都得有顺序,话该怎样说还要找好切入点,而避免使罪犯钻空子!要不他们一定会编瞎话,搪塞过关唬弄你。比如原来,当张家兄弟把李大壮打死后,初一开始都是理直气壮!认为他们做的对,李大壮的不但很应该,也叫死有余辜!可是过了一会就害怕了,知道自已闯了大祸,心里后悔已经晚了。

    然而到了此刻,那张家弟兄和李氏家族的人,也都无法推托自身的责任,他们也不抵赖,全都实话实说从实招供。那张家老大说:“李大壮在村里坏得很,没人敢惹这谁都知道,说实话,我们弟兄几个都怕他,然而因为抗旱用水,他打死了我们的父亲。而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所以,我们气恼不过就与他拼命!结果他还真不顶挨,没被揍几下就没了气,到阴曹地府去找阎王爷报到了,让我们倒霉坐了大萝卜!”

    张家老三说:“他死该他死,怕他个鸟!大不了一命抵一命呗!反正吃的是米,争的是理,他打我父亲我就还手,不管到哪都得讲理!”他说起来情绪比较激动。

    袁大人和衙门里的人本来是从半下午,太阳还很高就开始问案,一直问到深夜二更都没有问完,还剩下七八个人没轮到。而张、李两姓都是大家族,两方面的人都不少,他们互相殴打群架,凡是年轻男人几乎都参加了,所以涉案的人就比较多。袁大人和官府衙门里的人,也是中午从城里赶来,单跑了几十里路都累得够呛,当时都没休息就问案,日间忙活了一天,晚上又连轴转到半夜,饭都没顾得上吃也确实太辛苦。常言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人又不是铁打的,到了此刻,众人都是又饥、又饿、又疲劳,就连袁大人也顶不住了,他只好宣布暂时停下来,待到明天再接着讯问。

    这在平时审理案件也是常有事,因为有些案子比较错综复杂,有的要经过三番五次的审,甚至更多次数,都还审不完结和不能结案。像这一案件也不算很特殊,但是若要在公堂之上,他们停下则称作休庭!由于是深入下来办案,也叫作现场办公,这情况对于州官袁大人来讲,也可说是家常便饭了。因为他在文安当县令时,就经常到下边去微服私访,体察民情,要用今天的话讲,就为下乡调查了解情况!对于跟随他来的人讲,不说是第一次也是很少遇到的事情。因为众所周知,过去的封建王朝官府,都是统治压迫人民的机构,而当官的都是一人做官,鸡犬升天!其实,此比喻就非常恰当。

    所以在封建社会里,凡当官的俱都是高高在上,他们才不管人民死活,做官图的是舒服,多数官员都是只顾吃吃喝喝,花天酒地,玩足玩够,白拿国家奉禄。再不然,就是刮地皮、喝民血,鱼肉百姓,只管敛财,要是民间有了事,他们得过且过,能躲则躲,能避即避!真可说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我说的这些尽都是,屡见不鲜常有的事情,甚至有些当官的,跟前的油瓶子倒了他都不待扶的,要说来这都是实实在在的问题!有关这些我也不想多啰嗦,咱们还是进入正题。袁大人让那些还没被询问的人,暂且还是都各回各家睡觉去,打算待到明天吃过早饭后,让他们再来听从传唤不得有误。

    却说那些涉事者得到允许后,简直就像鸟出笼,鱼儿脱了钩似的,都自由地各回各家了!你道:“难道官府就不怕他们串供?”

    要是串供也早串了,也不会等到这会儿。再说袁大人及衙门里的人,就由里长王中全负责先安排吃了饭,然后又给安排住处休息!这一来,才使他们白天忙乎了一天,晚上又连续熬到半夜的劳累,这会儿才算停下来得到休息,使之身体、精神都可以放松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上午又继续讯问,反正是点点滴滴零儿八碎的,哪怕是一点点小事,甚至因为一句话,都要鞫讯和追根问底,并且还作了笔录口供。不必说,也是非常罗哩罗唆,又是连续折腾了大半天,直到后半晌,才把所有人的口供问完,看来这断案、审案也真是够复杂的。随后,还得汇总所有人的口供,结合着现场实地察看情况,又经过一番分析、评估及合计后,其脉络就完全清楚了!也就在天黑之前,州官袁大人便在村里,当众宣布了张、李两姓为抗旱争水,所发生的群殴打架一案决定。

    由于人命关天,案情重大,涉及的人也多,而两个家族的男人及乎全都参加了,但是,通过这两天的调查了解,现场堪察,询问当事人,走访村民群众,使其整个案件的过程,现在都已经弄清了。为了慎重起见,必须得把参与此次打架斗殴的首犯,以及那些主要犯罪人员,也称犯罪嫌疑人都需要带走,等回城以后还要作进一步审问!这就叫:

    案件审理要谨慎,情况细节须合实;

    为了公正无差错,有嫌疑者要带回。

    然而,对那些亲手打死、打伤人的凶手,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查证落实,一点都不能马虎,回去以后还必需再审!要根据他们每一个人,所犯罪行最终量刑定罪!而且还要一视同仁。换句话讲,就是要依据法律定罪论处,并且要公平对待!到时候还须公审、公判,该杀杀、该关关,一切都要依照国法办理。接下来,州官袁大人又宣布了,需要带走的人员名单,他们是:张老汉的两个儿子张保山、张保田,另外还有他们的,远房叔伯兄弟张保仁、张保义、张保真,以及堂叔张志玉、张志礼等人。

    李氏家族的人有李大壮的二哥李大勇,门里叔伯堂兄弟李大友、李大宾、李大河,与叔字辈的李新江、李新成;侄子辈的有李嘉兴、李嘉善等,这样,两下里加在一起就有十五六人,全都被用绳子拴住带走了。

    有关这个案子的一干人犯,当天就被带回到郴州城里押进了大牢,直至把整个案子都全部审结完了,最后才能宣布结果。到时候,自然就有判一两年的,甚至三五年的都有,不过一个最长的判了十年,他是李大壮的堂弟叫李大宾,因为他用铁锨从张保林的背后,一下子就把张家老二给铲趴下了。别人又上去接着打,结果很快就把对方打死了!至于其他人,笔者在此也就不一一列举了!可能有人会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历来的规距,这次争水群殴打架,一共打死了五个人,为什么都判这么轻,而没有一人被判死刑?”

    要说此案件也不是多复杂,但也是不寻常原因很多,所以也根据情况不同,区别对待,比方说,此案本因为抗旱用水所引起,一开始,由李大壮挑起的事端,先辱骂了张志明老汉,二人发生口角,直至相互对骂。而李大壮蛮横不讲理,则是得寸进尺,殴打欺负张老汉受伤,并且还打断了对方的三根肋骨,结果才导致了矛盾的升级,使老汉张志方的四个儿子,一听说都愤然大怒。他们为给父亲讨回公道找回面子,弟兄几个就去寻找李大壮算帐!愤恨之下四人联手,就把李大壮给打死了。后经调查了解和取证才弄清楚,原来,致李大壮死亡的重要一人,是张家的小儿子张保园,他在最关键的时候却狠狠刺了对方几攮子,所以才导致李大壮受伤后,不敌他们四兄弟,却又被四人拳打脚踢丧命。

    其次,还有老二张保林,就在李大壮挨了老四张保园,捅的刀子后身体不支,一下摔倒在地上的瞬间,他便冲上前去朝着那李大壮的脑袋瓜子,是崩!崩!一连踢了几脚。由于他的几脚踹,也被他踢到了要害处,当时就听李大壮吭哧了一声,就躺在地上一咧嘴、一瞪眼、从嘴里便流出了一滩血水,于是就躺在地上再也不动弹了。上述情况若要究其原因,毫无疑问首先就是,老四张保园捅的几刀子起了大作用;其次就是老二张保林又跟上,一连几脚也很关键。所以,有人就讲如果两人交手,会打架者可一锤定音!若换句讲,也就是无须多打,只需要一下就够了,且就能要了人命,又可以叫一锤子买卖。而不会打架的外行人,打十下也不如别人打一下,因为你打不到对方的要害处,所以就伤不了别人,要不怎说内行为专家,外行为凉胡子和门外汉。

    实际上,双方要是真正动起手来,只要朝着敌人要害部位,也叫关键地点只须要一击,就可以使得敌人轻则致伤、致残,重者立即毙命。要不在武术散打比赛时,弄不好就会出问题,所以,各种比赛都才制定了规则,同时,又明确规定了禁击部位,倘若谁不执行违犯了规定,也就要按照规矩处罚,其道理和作用就在于此。

    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偏偏也就巧得很,他们两人就在李氏家族的人,要为李大壮讨回公道报仇的时候,他们弟兄俩拼命反抗,也被李家门里的人给活活打死了。后来张家人又看不上去,反而又过来弄死了李大壮的,同胞长兄李大猛,这叫吃一盘子还一碗,有一来就有一往,其实也是无巧不成书。但是却有人说,这都是他们自作自受自找死,命中注定该如此,是谁也救不了他们的命!除此而外,就是上述所讲,依据朝廷法律,必须得给这些剩下的人,以应该的判决年限和实际惩罚!所以也是比较合情合理的。

    由于他们都是农村人,一般头脑都很简单,也不懂得啥是王法,所以有时就存不住气,一遇到事情也不讲分寸,头脑一热就盲目乱来。依据朝廷法律,官府最终作了宣判,凡是重刑的都关进了监狱,刑轻者被押送各地,做苦役劳动改造,规定直到刑满后才能释放,到那时才可返乡与家人团聚,要说这些也都是板上钉钉,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事。然而,他们就是现在后悔也晚了!至于每一个人的前前后后,是如何受刑、受苦,这事情就到此为止,笔者我在此也就不多说了,正所谓:

    蔑视王法瞎胡来,自作自受本应该;

    身陷囹圄必受罪,刑满释放从头来。

    却说三湘大地,这年夏天气温也有些偏高,每日的天气就比较热,一天早上,袁大人起床方便了,洗漱完正要吃早饭,这时候,就见把门的衙役进来禀报说:“衙门外有一人自称是,城南十二里岗的地保里正,前来报案。看他的样子也十分着急,就想直接闯进来被我给拦下了,我就问他有啥事?他说他们那里发生了一期凶杀大案!非要见大人不行,所以我才来请示老爷您,是不是放他进来?”

    袁大人一听就疾言厉色地道:“像这样的事情你还用问吗!不是六个手指头挠痒——多了一道!我告诉你,以后再遇上这样的事,不用报告就直接把他们领进来。现在你快去把人带来,我要对他亲自询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那位看门的衙役虽然招了个大没趣,但是他也没办法,因为他干的差使就是这一行,再说他作为衙役,也是一名小喽罗,就等是穷人给富人当长工,也就是干活打杂的人,这谁也没有办法。而身为五品州官的袁老爷,他才是这里的主人,可说是熊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作为一个看门的衙役,就得听上面的,这就属于职责范围。下级服从上级,而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一的事,所以不管那衙役高兴不高兴,他都必须得听上司的话,并且还得规规矩矩去做事。因为他端的是官府的碗,就得受官府的管,所以,那位把门的衙役答应着是!随即就出去下通知了!若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