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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萤光哨所

    【乌西孤房】

    有着狄桃香的心事,大傻自是无法入眠。

    就算知道是刁蛮大小姐咎由自取,但好歹相识一场,再加上田刺史已写信告知自己,就这么放任不管,良心上有些过意不去。而且这她郎君遇害的消息是自己带过去的,多少也有跟她本人解释清楚的义务吧。

    辗转反侧之际,那孤房房门忽被敲响,大傻顿感欣喜,不曾想这小妮子真能孤身横穿大漠,真是匪夷所思。随即立马起身开门,可谁知门后边那张脸,脸上的毛发比自己还离谱,而且高鼻异瞳,头上甚至还顶着一对硕大的雄鹿角,如此奇异的长相在深夜出现在自家房门前,论谁都会被吓一跳。

    得亏大傻自小长在鬼市,各种面容怪诞的人见过不少,很快又镇定下来。

    而这怪异男人手中怀抱着的,却是衣衫褴褛的桃香,只见她脸色苍白,嘴唇发黑,毫无生机般躺在男人怀中,不用说,定是那途中出了什么意外。

    “嚯,小哥,你这可比我还要邋遢啊。”男人开口就是一句调侃。

    突如其来的打趣让大傻不知所措,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理解眼前这番景象,直至男人身后的少女走到大傻跟前,说道:“深夜叨扰,正如郎君所见,狄小姐路遇胡匪不幸身中剧毒,当下还望郎君借我等几匹快马,带狄小姐前去疗伤。”

    这张脸,大傻此生都不会忘记,那名动陇右的漠上红莲,不论自己在鬼市目睹过多少次,都会醉于她貌若天仙。

    “您是……那凉州伎魁……”

    “哟,小风歌,你那名气也是真的大嘿。”男人又是一句莫名的嘲弄。

    少女看出了大傻的困惑,便说道:“详情在这之后会与郎君细说,现在还是以狄小姐为优先的好。”

    从少女的语气中,大傻察觉到了似乎事态紧急,可如此将自家马匹借给外人,是否过于莽撞,虽说对方是凉州伎魁,但出身底细尚未可知。

    “郎君若心存疑虑,与我们一同前往可好?”少女看出了大傻的心思,便开口邀请道。

    【死亡之海】

    顶着漫天星辰,踏马在荒芜漠海。大傻还是头一回夤夜穿梭沙漠,且不说沙地干冷,因策马速行而扬起的风沙,惹得人分外烦躁。或许是已过子时还未入眠的关系,大傻的脑子被颠簸的马匹震得有些嗡嗡响,突出一个折磨。

    而他们一行人所前进的方向,既不是凉州城,也不是鬼市,而是比乌西更以西的大漠戈壁,在大傻的印象中这一带不曾有过人烟,只有零星都护府所辖的兵马驻地,而自武后登基以来,由于削弱早先河西李唐旧派军权的缘故,这些驻地也逐渐废弛,不再有兵马常驻,有些甚至被胡匪们拿去当了营寨。

    或许,他们的目标就是其中一处兵马驻地。

    而自从孤房出发后,那原本负责怀抱狄桃香的鹿角男人就不知了去向,因此照顾这大小姐的使命就落在了大傻身上,一边驾马一边还要护着这丫头,虽说大傻是大漠中土生土长的,可终究比不了那长与游牧为伴的胡人体魄,他还是比较适合在孤房里阅览经文。

    少女看出了大傻的不适,于是便勒马停蹄,稍作休整,顺道将腰间的水壶递与大傻。

    “多谢……”接过水壶,但大傻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称呼眼前的姑娘,当下的她俨然不是一副凉州舞伎的打扮,若是叫伎魁怕是会有冒犯。

    “我叫李风歌。”少女看出大傻有些迟虑,便自我介绍道。

    “多谢风歌娘子。”

    “叫我风歌就行了。”少女也不怎么喜欢讲虚礼。

    “我们此行的目的地,还有多远?”

    “快了。”风歌答道。

    片刻憩息后,再度上马,因还是不见那鹿角男人的踪影,大傻再度开口:“此前那位壮士为何不随我们一起?”

    “谁说我不在?”一阵说话声从大傻脑袋顶上传来,可抬头望去,只有一只盘旋的苍鹰。

    “谁?”显然大傻还未意识到真相。

    那苍鹰只得落地化作人形,熟悉的男人外表再度浮现眼前,可这一变化着实把大傻吓了一跳,险些从马背摔下去。

    “别闹了,速速赶路。”风歌制止道。

    头顶鹿角,能作鹰形,这是何等奇术,哪怕放眼鬼市也未必能找到如此能人。这人到底什么来历,而且那凉州舞伎为何一些惊诧也不曾有?大傻自诩没人能比他更了解鬼市,更了解这四方之地的千奇百怪,可如今此刻之所见,无疑是对他平生眼界的又一次冲击。

    之所以孤房常备快马,目的是为了快速往返凉州城,按素日的常理推算,自己若是子时出发,马不停蹄的话,最迟在丑时三刻定能到至凉州,可如今,依刚刚风歌所言,少说也已经过去了一个时辰,这眼前怎么还是一片荒芜大漠?

    直至天色有些蒙亮,风歌才让马蹄放缓,似乎是终于抵达了目的地。而大傻环顾四周,依旧是苍茫一片,哪有什么人迹可寻,莫不是他们的据点就如同那鬼市一般,潜藏于地下?

    “就在前方。”风歌说道。

    “前方?”大傻困惑,环顾四周,依旧是苍茫一片,哪有什么人迹可寻,莫不是他们的据点就如同那鬼市一般,潜藏于地下?

    风歌下马,那苍鹰也落地化作人形,从大傻手中接过桃香:“一路上抱着她累坏了吧?这小妮子可沉了,等她醒来,你可要劝劝,该减肥了。”

    男人一贯戏谑的腔调,不过也多亏他的这个性格,让大傻对他的戒备小了不少。

    风歌指了指前方的一颗胡杨,示意前往。

    这棵胡杨算是这片附近唯一的生机,金灿的枝叶繁盛如烈阳,随着初日渐起,好似散发着淡淡金光。它的躯干也与一般胡杨不同,要更加银白透亮,整棵树从远处看,像是不规则弯曲的月牙上,镶嵌了耀眼的金冠,夺目且璀璨。

    大傻震惊于眼前的景象,这胡杨树的样子,算得上沙漠中的奇观了。

    随着众人与那胡杨愈靠愈近,那胡杨之后竟长有无数更高大,更茂盛的乔木,再往里走,不仅是乔木,各类树种层次不穷争相耸立,一时间竟没了半点大漠的痕迹,而是进了原始森林。当真正来到那胡杨跟前时,周边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刚刚走过的沙地,都生长出盎然春意的花草,响彻起溪水流转的回音,到处都是飞禽走兽的戏语,甚至还有萤火飞虫在眼前时不时地舞动,此刻,可谓目之所及之处皆为葱茏生机。

    而那胡杨,要比刚刚远处瞻望的样子更加巨大,在它底下抬头望去,已然见不得天日,似乎所有的光芒皆来自它的枝叶,像是神灵睥睨着大地,这生机都由它所赐予一般。

    “欢迎来到萤光哨所。”鹿角男人拍了拍愣在原地的大傻。

    今晚大傻已经见过太多不可思议的事,上一次这么震撼,还是幼年时,被田允领着初次进到鬼市的时候。

    一只长耳狐突然从树干上一跃而下,大摇大摆地跑到大傻正对面,各种东嗅西闻,似乎它对这个外来人相当好奇。

    “大白?”大傻震惊。

    “你们那管它们叫大白吗?”风歌走到大傻身边,“我们这管它们叫法尔林,在我们的语言里,意为神使。”

    那长耳狐见到风歌过来,果断抛弃了大傻,跃进风歌的怀中。

    “你们的语言……”

    风歌浅笑,将头上的兜帽缓缓脱下,露出赤色鬓发旁那对修长如月牙的双耳。

    “这……”

    “从穹翼的样子你应该能看出,我们与你们唐人并不相同。”

    穹翼?是指那个鹿角男人吗?

    “这法尔林,也是由我们带来这四方之地的。想必,郎君那应该也有豢养一只吧。”风歌解释道,一边抚摸着长耳狐的毛发,“法尔林相当通人性,他们好像可以用独特的能力和人类沟通。”

    一时间需要接收的讯息太多,大傻有点理解不过来。

    “我们是在贞观六年归顺的大唐,至那之后一直都替中原戍卫边疆。”李风歌介绍道,“我们的名字,也是由太宗皇帝亲自赐予的皇姓。”

    早听闻太宗皇帝在位时,在西域开疆拓土收编了许多异族,只是万没想到,那凉州伎魁也是那些收编异族的其中之一。

    见大傻还是一副惊诧的表情,李风歌再度言道:“郎君自是鬼市引渡人,理应见过不少奇人异士,我等的相貌应不会吓到你吧。”

    “不不不……娘子风采如此绝伦,赞叹还来不及,何谈惊吓,只是……只是这一切,过于神奇了,即使是那鬼市也不曾有……”

    风歌再次浅笑,说道:“不必再用敬称,叫我风歌就可以。”

    【萤光哨所】

    穹翼抱着桃香,来到那胡杨树之后的一片巨大湖泊处。

    各色的水生花草布满湖畔,轻风拂过后带走了些许七彩的花瓣。

    “小花语,来活了,小花语。”不同于此前那大咧戏谑的语气,这回的话音显得轻声细腻,像是怕惊动熟睡婴儿般细腻。

    而那湖畔旁的树丛中,缓缓侧出一个脑袋,和穹翼一样长着鹿角,却更加娇小纤细,也和风歌一样有着修长的耳朵,却更加灵动柔软,银杏色的长发顺着双肩自然披下,一对硕大清澈又富有灵气的双眸注视着穹翼所在的方向。

    “小花语,来活了,这个小姑娘也中了之前所说的毒,还得拜托你救救她,她对我们还挺重要的哦。”

    被称为“小花语”的女孩依旧躲在树丛后,见到穹翼怀中的女孩不禁面红耳赤,身姿颤动,发出好似髫年女孩的声音:“那个女孩……是唐人吗?”

    “是的,但她对我们很重要,她是从长安来的哦。”穹翼依旧是好声好气地请求小花语。

    “长安……”听到这个词,小花语似有向往,却依旧止步不前。

    “没什么好怕的小花语,你看她也只是个小姑娘,等她醒来后,说不定你们还能成为好朋友,让她给你讲讲长安的见闻呢。”

    “真的吗?她会给我讲吗?”

    “肯定的。”

    小花语这才慢慢走出树丛,她的长相就和她的声线一样,如幼女般稚嫩,只是她的下半身不同于寻常人类,更像是鹿的身躯与四肢。

    “拜托你了。”

    小花语走到桃香身边,纤悉不苟地褪去她残破的衣物,缓缓将她置入湖泊之中,让湖泊之水浸润桃香的身体,待全身没入后,小花语双手合拢,紧闭双眸,嘴唇轻颤,湖泊中竟无浪起漪,一圈圈的波纹围绕在桃香周围,化作细碎的水泡,慢慢渗入她的肌肤。

    那耸立于苍天的黄金胡杨,此刻也缓缓凋零下自己的枝叶,落入湖中,犹如襁褓一般覆盖在桃香身躯之上,一时她的身躯竟不断涌现金色的纹路,脸色也由苍白逐渐转成红润。

    大傻跟随着风歌也来到这湖泊旁,远远望见了正在祷告的小花语,原本大傻以为今日所见已然足够惊奇,不曾想小花语的出现更让他大吃一惊。他从未见过这般生物,上半身为人,下半身却如鹿马,虽相貌娇嫩可爱,但身体构造着实有些怖人。

    “别靠近。”风歌拦住了大傻,“小花语怕生,你过去定会吓着于她,在此处观瞧便好,切莫再靠近。”

    “小花语?”

    “那位正在给狄小姐治疗的小女孩,就是小花语,她的名字也是太宗赐名,名为李花语。”风歌解释。

    “太宗赐名?”这小花语虽然样貌古怪,但面容看上去最多及笄,与桃香相差无几,甚至要更稚嫩,太宗皇帝怎有机会给她赐名,时间完全对不上啊。

    “我们的样貌看似年轻,实际上我们已经活了许久了。”风歌解释,“像是我,也已活了近千年有余。”

    “!”大傻曾在李淳风的《法象广志》中读到过,商周时,曾有仙人居于东海,授长寿之术,致使人群趋之若鹜,以求拜师学艺,其中修得真果之人享年五百,以尽天伦。这李风歌出口就是近千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这位便是那鬼市引渡人?”

    一股雄壮而又沧桑的说话声,听到此声的大傻急忙扭头,一位魁梧高大,面相庄严凌然的老者正和穹翼走向这里。

    那老者须发皆白,胡须的长度堪比汉末美髯公,甚至还饶有兴致地扎了个辫,双耳比起风歌和花语要更加硕大,似乎只有天陀战象的耳朵才能和其一比。当他走到大傻跟前,那一丈有余的身材所带来的压迫感,足以让自己汗毛竖立。

    而这魁梧身材居然对着大傻毕恭毕敬地作了个唐礼,宽厚的臂膀做起叉手礼时像是隆起的山峰,磅礴且厚重。

    “欢迎先生来此萤光哨所。”那老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