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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银沙地

    【卫羌防】

    穿过河西大漠,终于在夜晚时分,到了北庭都护府为防范吐蕃所设的防御工事——卫羌防。

    吐蕃人常居高原,较唐人更擅长途远涉。河西之地地形平坦绵长,容易扩大战线,唐军若是在那与那吐蕃军交战,实属不利。因此北庭都护就在天山脚下建成这卫羌防,防止吐蕃军将战场扩大至HX区域,若发生冲突,便可在卫羌防前的银沙地与吐蕃人决战。

    因此,银沙地也时常成为战场,自卫羌防建成之后,一般人也就禁止入内了。

    但现在,风歌要进到这银沙地里去。

    灵风卫们平常多与安西都护府交流,与这北庭都护府几乎无来往,即便他们中有人知道灵风卫的事迹,按唐人那一套流程,又是先上报又是等通禀,估摸着天都要亮了,还未必能获准入内,不如靠自己身手,躲过监视直接偷渡。

    安西都护府的轮值规律为,每三刻一轮换,且必须在一炷香时间内轮换完。期间下一班守勤的兵士需提前一刻入门楼,以免交接不暇。因此,风歌能钻的值勤空隙,微乎其微,但不是没有,往往快替班时,是守勤兵士最困倦的时候,趁那时凭借阿芙的矫健,或许可以躲过兵士们的巡查。

    用钩锁翻过夯土城墙,沿着墙头一路小跑到阁楼处,跃至飞檐上。这边视野开阔,可以观测到一个片区所有兵士的行动。门楼上兵士数量之多,再怎么灵动也不可能避开全部,但风歌还有一招。

    “今晚的风甚是喧嚣啊。”

    “可不嘛,早知道该多穿几件的。”

    “诶!旗子!旗杆倒了!”

    “得去扶起来,免得被什长骂。”

    用倒下的旗杆转移掉兵士的注意力,风歌便偷偷了溜过了他们所管辖的片区。

    阿芙虽外表看似与常人相同,但实际上,不仅骨骼更轻盈,血肉也更柔软,移动起来,脚步细无声,从人后经过很难察觉。这使得风歌可以快速横穿过整座门楼,而不被巡视兵士们感知。

    终于在越过卫羌防的监视区后,眼前便是浩瀚的银沙地了。

    【兴西侯府】

    还是深藏在侯府之下的阴郁地牢,还是一脸愤恨加愁容的武侯爷,只是此番被拷打的人不再是柳氏,而是她的奸夫武延寿。

    “看到你身后刑具上的血了吗?”武知齐问道,“这是柳氏的血,你想想我对自己夫人都这般无情,对你,我会用什么手段呢?”

    武延寿早就被吓尿了裤子,大声哭诉道:“侯爷,侯爷!小人自知罪行罄竹难书,甘愿受罚,但小人已尝试去弥补过错,还望侯爷绕小人一命啊,侯爷!”

    “弥补?”武知齐冷笑,“怎么个弥补法?”

    “小人已花重金,请杀手去暗杀那个狄桃香了。”武延寿解释道,“我知道,侯爷是气小人与夫人擅自把侯爷的秘密告知于她,所以小人保证会让那小娘们闭嘴!”

    武知齐一脸鄙夷,摆出一张“这算什么”的表情。

    “侯爷,侯爷!小人是去鬼市请的人,不暴露身份的,那些杀手也不知道小人是谁。”

    没想到武知齐直接走到武延寿跟前,直接上去给他一记掌掴。

    “谁让你如此自作主张!”武知齐呵斥。

    见武知齐发怒,武延寿赶紧不停磕头,口中不断喊着“侯爷饶命”。

    他的这些磕头求饶对武知齐而言一文不值,就算他磕得头破血流,自己也无动于衷。

    但武延寿这个人,还是有一点利用价值的。

    “别磕了!”武知齐一脚踹歪了武延寿的脑袋,“你记着,不要去动那狄桃香了,听到了吗!”

    “可……可人已经派出去了。”

    “派了便派了,你之后不要再管便是!”武知齐说道,“我这……还有别的任务给你。”

    “别的任务……”

    “怎么?不愿意?”

    “不不不不。”武延寿哪还敢妄想,但凡能保命都算是大恩了,“但凭侯爷吩咐,小人这条命就是侯爷你的。”

    “很好。”武知齐满意,“那便砍你一只手吧。”

    【银沙地】

    尽管是曾经的战场,但银沙地确实乃人间绝景。

    尤其是在月色之下,一片银装素裹,若是将河西大漠比作骄阳下的壮儿郎,那银沙地,便是夜幕下的花信娘,深藏与闺房之中,对着明月,诉说着寂寥和幽深。

    风歌依旧踏沙前行,关于银月沙瀑的确切位置,风歌也不是很清楚,只能寄希望于找一处高点,凭借阿芙能洞察千里的视野,看看能否找到。

    前方刚好有个一丈来高的小山丘,不算高但也至少能瞭望一番。

    这一看,并没有发现什么沙瀑,反倒是千里外有几个人影在追逐。

    也算是碰到可以沟通的活物,不管他们是什么人,在做什么,过去打听一下,总比自己瞎找强。

    很快,以阿芙的移动速度立马追上了这帮人,然而,近看才得知,是一帮奇装异服的怪人正在追赶一个金发碧眼的欧罗巴传教士。风歌纵身一跃,直接挡在那传教士身前,用风蚀箭击倒了那几个怪人,但并未伤及性命。

    “你怎么会在这,他们为什么追你?”风歌问道。

    然而那传教士见面前有人救了自己,便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了一大通,但不是用的唐话。而风歌听出来,这是拉丁语。

    “你为什么在这?他们为什么追你?”好在活了近千年的风歌,没有她不会语言,立马切换成拉丁语。

    “我……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我从新罗马来,去到那东土大唐传教的,路过这里,没想到这帮怪家伙给捉住了,我的朋友都死了,就我活到现在。”那传教士说道,“美丽的小姐,你的身手真好,你也是新罗马人吗?”

    风歌暂时没有理会那位传教士,而是走到那帮怪人跟前,见他们一个个都身着麻布黑袍,披头散发,定不是唐人,便用着吐蕃的语言:“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追他?”

    但没曾想那帮怪人不仅没有回答风歌的话,反而是露出极其狰狞且恐怖的笑容,随即七窍流血,转瞬暴毙。

    风歌眉头一皱,是自尽?还是……

    “哦,我的主啊……”那传教士见这一幕,心生怜悯,随即握紧自己的十字架,双膝跪地,“愿你们找到通往天堂的路。”

    “他们杀死了你的同伴,你还替他们祷告?”风歌知道欧罗巴的教徒们都有一颗圣母心,但是在大漠之中,这种习惯并不好。这种烧杀夺掠的场面,在这里是常态,这传教士若是接受不了这点,怕是走不出这大漠。

    “我的同伴不是被他们杀的。”传教士说道,“是利维坦(Leviathan),我亲眼看到的,它吃掉了我的一些同伴,哦,我的主啊,撒旦的魔爪已经伸向了东土之地,愿您派下英勇的天使驱散他们。”

    利维坦,风歌知道这个名字。来自西方圣经中的强大怪物,形象像是巨大的海蛇,体型硕大冗长,口齿尖锐,身体好似包裹着盔甲,很显然,传教士目睹的并不是利维坦,因为这些形容词,也能形容风格所追查的巨虫。

    “你的朋友是在哪遇难的呢?”风歌问道。

    “从这里向南走百里左右。”传教士解释,“美丽的红发小姐,你是怎么会到得了此处的?”

    “我还想问你呢?”风歌反问,“你是怎么绕过那唐军的卫羌防的?”

    “卫羌防?没见到过啊。”传教士一愣,“我们是从天竺那里绕过来的。”

    风歌不曾想这帮传教士这么有毅力,竟能翻越巍峨的高原。

    “那你一句唐话都不会说,怎么入得了大唐?”风歌又问。

    “我们新罗马已经在大唐境内建起了教堂,只要入了关就会有人来接我。”传教士解释,“美丽的小姐,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也是新罗马来的吗?”

    “我本就是唐人。”风歌答道,“好多年前就归附大唐了。”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又为何会来这里呢?这里可不像你这样美丽小姐该来的地方。”

    “自是有事。”没想到这传教士问题这么多,既问到路,自己得赶紧前往那巨虫出没地带了,于是便和那传教士说,“从这里往北走,是唐军都护府的卫羌防,你告诉他,你是大秦人,是去入关传教的,他们自会叫熟人来接你。”

    “谢谢你,小姐。”

    交代完后,风歌便准备启程,但不曾想刚踏出一步,就被传教士拉住了手臂:“小姐,你不能去,那里危险!”

    风歌也是被整得有些无奈,自知以欧罗巴教徒的圣母心,必不会放自己轻易离去。

    “那些可是有利维坦的,危险!”传教士再度警示。

    风歌长叹一口气,随即掀下自己的兜帽,露出修长的双耳:“你看好了,我不是人类,是来自原初之森(originalsylva)的精灵,你所说的怪物于我,并无威胁。”

    谁知见到此景的传教士扑通一下就跪下了,瞪大双目,双手举天:“哦,我的主啊,万能的主啊,天使真的降临了,您终于降下了您的恩赐。”

    风歌苦笑,自己并非他所说的天使,但又不想打破他的信仰,想来他能活着走到这,全凭一手信仰支撑,若是没了这信仰啊,估摸着不知道死在哪了。

    但没想到,风歌暴露身份非但没有让传教士信服,应该说,过于信服了,以致于那传教士要一同和她回到那片巨虫出没之地。

    “我叫伊维乌斯·伊普斯兰蒂(IovivusYpsilanti),来自新罗马的君士坦丁堡,是国王钦点的东行传教士,其实我这回来,除了传教之外,还是想联合唐境内的同士们,向唐皇请愿,一同夹击阿拔斯。”伊维乌斯说道。

    “君士坦丁堡?那你是拂菻人?”

    “拂菻?”

    “唐人对东罗马的称呼。”

    “哦,原来唐人叫我们拂菻啊。”

    风歌再次苦笑,这人一点功课都没做就来大唐,即便是没死在这沙漠里,也会被唐人当成傻子。

    “总之,就是我们希望唐皇能出兵,夹击阿拔斯。”

    “唐皇不会出兵的,他自己都自顾不暇了。”风歌说道,以现在的懦弱皇帝而言,这社稷没被夺了去已是大幸了,还哪管得了他国之事。

    “可这……”

    “不聊这个了。”风歌打断了,眼前国事不是她该关心的问题,“你既要跟着我,那我问你,那些黑袍胡匪怎么没被巨虫吞噬呢?”

    从之前的种种线索看出,部分胡匪和巨虫似乎有某些联系,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银沙地发现线索。

    “就是他们召唤那利维坦而来的,自然是先吃我们了。”伊维乌斯说道。

    “!”风歌一惊,不曾想到过这层关系,“他们召唤的,怎么个召唤法?”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只是开始他们往我同伴嘴里灌了些液体,过会儿利维坦就出现了。”伊维乌斯说着,“天使小姐,他们就是群受诅咒的巫师,是恶魔的使役,我当时躲在一旁没被他们抓住,但看到利维坦出现我吓了一跳,就被他们发现了。”

    灌下液体?难道那液体,便是那老药师口中的毒物?

    这毒物能引来巨虫吗……

    “对了,这么久还没有问天使小姐,你的名字。”伊维乌斯说道。

    “我叫李风歌。”

    银沙地的风沙似乎要比河西的更加清冽,刮在脸上火辣辣得疼,风歌和伊维乌斯顶着夜色继续南行,陪伴它们的除了漫漫沙尘之外,还有飞向天山的苍鹰。

    闻那鹰鸣,风歌居然有想到穹翼,确实如果他在这的话,找那沙瀑应该易如反掌吧。

    “你来时,可有见过银月沙瀑?”风歌问道。

    “银月沙瀑?”伊维乌斯不懂。

    “就是一片由沙泥组成的瀑布,而非水浪。”

    伊维乌斯思索,随后说道:“倒是没见过沙瀑,不过看到过一个断崖。”

    “断崖?”

    “对,那帮巫师就是从断崖处来的。”

    断崖,照理银沙地地质松软,不会出现山地,那这断崖应该过了这沙地地形了,怕是快到了那吐蕃高原了。

    这么想来,那些巫师样的胡匪,也应该是吐蕃人,李森牙曾跟风歌说过,吐蕃也有擅控元素者,当地称为嚓玛,唐人称之为萨满,据说北庭都护府和吐蕃军队的作战中,曾见到过萨满,可控制雪域生物,甚至极地气候,甚是可怖。

    这么说来,那来自冰原的巨虫,跟这萨满难不成也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