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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城中恶丐

    林玉晨回到签押房继续完成他未完成的工作,他突然间在黄老道说出的名单中找到了金大的名字。

    怪不得他觉得这个名字耳熟,原来是惯犯他立刻发出签票,让衙役去找这个金大。

    金大是拐卖妇女的人贩子看来必须予以严惩。因为知县下了死令,衙役们也不敢推三阻四,便分头去查找。

    林玉晨听了林长波的提点之后便赏赐了这些跟随他们衙役每人两枚金瓜子。

    虽然价值不是特别高跟他们收的那些黑钱根本没法比。但也令这些衙役非常高兴,知道这个县太爷不是依仗权势破坏规矩的人。

    而衙役也把收上来的常例里该给县太爷子那一份也交了上去。

    林玉晨看着交上来的这些人钱不由得有些苦笑,如果不是林长波提醒,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至于金大的事情,就更简单了,这些城狐社鼠这些本地的衙役非常清楚。

    金大这些年都没有出事,在县衙中肯定是有人在保护他,如今保护他的人已经被林玉晨开革了。

    这个金大还没有找到下一个靠山,所以很轻松的就被衙役拎回了县衙。

    林雨晨知道人贩子金大已经被抓捕归案,立刻升堂。

    随着两声威武,林知县威风凛凛的坐在书案之后看着堂下跪着的这个金大。

    金大身高八尺,细腰细腰乍背,面如白玉,眉似卧蚕,口如涂朱。长得十分英俊,要不然也不可能勾引良家妇女拐卖到外地。

    金大被衙役拎到大堂之后,变经两腿战战尿了裤子。

    这些时常犯罪的人,恐怕他们比判决他们的县令大人还熟悉他们犯的罪,又应该如何处刑?

    林玉晨看着金大冷笑着说道:“如今林增财已将你告到了县衙,说你拐带妻女贩卖人口,盗取钱财,而且还逼奸人妇,你可知罪?”

    金大顿时在堂下扣头说道:“大老爷,大老爷,我认罪,我认罪,但我可以举荐其他不法之事用来减轻我的罪责。”

    《大明律》中有这种条款。就是犯罪之人可以检举其他不法之徒,如果举荐的罪责重于他所犯的罪责,县太爷则可以酌情轻判。

    金大郎这几条罪责放在一起,那是一个秋后砍头的罪行。

    他所说事情要绝对够上抄家的罪名了才能够减轻他的处罚。

    林玉晨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立刻退堂,把金大提到二堂,同时在周围记录和看守的除了刘翔以外,全部是林家派来的家丁。

    广州城的乞丐虽然到处可见但是这些乞丐是分为四类。

    在大明乞丐虽然衣食无着,但社会等级不低,不在下九流之列,理直气壮、光明正大,理应得到社会尊重。

    乞丐何以在大明社会地位不低?中国乞丐中出过几位皇帝、将军。

    朱元璋,做过游方僧;汉将韩信,乞食漂母;孔圣人,也曾经周游于列国之间若丧家之犬,于是乞丐就成了一门职业。

    大明职业乞丐都上了丐籍活得很不错,更有严密的组织,还有种种规则,不仅相互之间保护。

    他们还欺侮平民百姓,也是一股黑社会势力了。金大检举的就是乞丐中的陈三爷。

    第一种是普通的乞丐俗称“讨饭的”,其中不乏逃难的贫苦农民,还有那些家中无法养活一些孩子的人家也派他们出来沿街乞讨。

    他们站在家家户户大门外哀求“爷爷奶奶大富大贵,是挺好给口吃的吧。”

    遇有这样乞丐乞讨,城中的人一定施舍些干粮吃屎甚至自己家吃剩的剩饭。城中乞丐多也和广州城中人的慈爱品格有关。

    这些普通的乞丐只有在没有吃食的时候或者实在过不下去的时候才出来乞讨。

    这些人和职业乞丐是有所区别的,他们只讨吃的不讨钱。

    如果有人给钱的话,他们会把这些钱交给所在区域的职业乞丐。而且这些人一般都有自己的活计乞讨只是临时之举。

    城中的人家不惹乞丐,惹了乞丐,那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莫说职业乞丐,就是平时农村逃难来的乞丐也是客客气气对待,不许放狗咬。

    那样不光要惹怒乞丐,也丢了邻居间的人缘儿。因为职业乞丐也不会到民间的门前去乞讨。

    乞丐来了,一时没有剩下的干粮,主人要客气地向乞丐说:“下一家去吧,没有剩干粮了。”绝不允许恶语相加。

    第二种就是职业乞丐,他们的特点是不要吃的,他们要钱。

    职业乞丐主要吃商铺,或者在那些灰色买卖的门前乞讨一些钱财。他们绝对不进胡同骚扰民宅,更不敢耍横。

    广州城的职业乞丐,五花八门,最常见的,就是屋里拿着几块儿竹板里唱数来宝的乞丐。

    这类乞丐手里拿着竹板,走到商家门外,打起竹板,唱一段数来宝,商家给几个铜钱。

    在节日的时候也在门前唱的都是吉祥话。唱数来宝的乞丐是最和善的乞丐,再有就一个比一个凶恶了。

    再有的这些乞丐就是采生割的职业乞丐,这些残疾乞丐,被人砍去双腿,用胳膊支撑身体一家一家地乞讨。

    也有一些职业乞丐手里拿着一块砖头,走到商铺门外,用砖头拍胸膛,乞讨的声音低沉:“大掌柜,发财呀大掌柜。”

    听到喊声商店伙计立即迎出来,给一把铜钱,还得说客气话,这才把这位爷送走。

    职业乞丐还有的精通医理里,在胳膊上穿过一条铁链,走路时铁链拖在地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声音,样子十分可怕。

    这类职业乞丐属于打单帮的走到商店门外,不喊“发财呀,大掌柜”,就是摇着胳膊间的铁链,发出哗哗的声音。

    商店伙计迎出来,也是一角钱,还得说客气话:“喝杯茶吧。”乞丐表示感谢,立即走开了。这些人表面虽然凶恶,但只是利用残害自己,使别人害怕,让那些伤痛给自己一些活命的小钱。

    第三种职业乞丐是一个组织,自称“锅伙”。

    白天各自上街进行乞讨这些人,各人有自己的地段。

    晚上住在一起,把乞讨来的钱财,买来的美酒和吃屎放在一起。昼夜狂喝、发疯,日子过得很是惬意各个故事中的那些街头的混子和终于有几个大的水浒中的那些街头的地痞的这些人。

    据说锅伙内部有很严格的潜规则,有人违犯了潜规则,锅伙内部可以处罚,直到活活把违犯规则的乞丐打死。

    打死这些人,也不负法律责任,这类人没有户籍,死了,扔到荒郊野外就是了,官家绝对不会追究。

    他们虽然凶恶,但他们的结构类似于导航乞讨,虽然没能够维持他们的生计,但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是来自收取他们势力范围内的商铺的保护费。

    职业乞丐最是惹不起的恶人。家里红白大事,先得买通这样乞丐的团头,到时候团头在你家门外立一根小棍儿,职业乞丐绝对不会来骚扰。

    没有那根小棍儿,一会儿来一个乞丐唱数来宝,就在花轿要进门的时候,过来一个胳膊上挂铁链的恶汉,你说丧气不丧气!

    锅伙”商铺更是惹不起的恶势力。

    商铺为什么惹着不起乞丐了?

    职业乞丐,将行乞称为“上街”。上街时,商店怠慢了,给钱的时候,脸色不好看了,话不好听了,让爷在门外等的时间久了,种种不恭,都可能惹着锅伙。

    回到伙里一说,应该给某某商店点儿颜色看看了。

    到了晚上,商店关门,上了门板,一群职业乞丐提着污秽东西来了。

    什么污秽东西?别恶心,大粪,给你刷刷门脸儿。几个职业乞丐一起动手,几下子就在商店门板上涂满秽物。

    第二天商铺开门,臭气熏天,掌柜伙计忙着洗刷门面。一连多少天,你就休想做生意了。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告到县衙,衙役不管。

    衙役和锅伙都有勾结他们的常例很大一部分都是这些职业乞丐贡献出来。

    商铺只好请出人来,先探听锅伙一方,问清楚是怎么得罪几位爷了,几位爷要什么条件。

    乞丐也不会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也就是钱,锅伙也不会要大价钱,或者摆一桌,掌柜是不会出来作陪的,给点儿钱拉倒了。

    以后乞丐再来,早早迎出来,给钱,送走,图的是个和气。再说职业乞丐,他们倒是不骚扰民家。职业乞丐不进胡同,只吃商店,而且专吃大字号。胳膊间挂一条铁链,进胡同吓着孩子们,团头是要问罪的。

    盗亦有道,乞丐内部规矩是非常严格的。

    职业乞丐的背后,是黑白两道的势力。衙役看见职业乞丐上街,一定要点头致意,还得保护职业乞丐的正常活动。

    职业乞丐更要协助衙役工作,绝给不官府找别扭。遇有什么使命,譬如缉拿逃犯,注意来往行人,职业乞丐也在暗中留意。

    被官府缉拿的逃犯,大多落网,其中就有职业乞丐的协助。按照潜规则,职业乞丐定时向警察孝敬“份儿钱”,钱数有定例,警察不得敲诈,乞丐不得耍赖,规规矩矩,也算是双赢了。

    职业乞丐不得行窃,就算商家疏忽,没有看好东西,职业乞丐也不得顺手牵羊;职业乞丐行窃,犯了行规,锅伙要处罚。

    职业乞丐之间不许打架,不许越界乞讨,自己的地界,无论肥瘦,都不得越界,看着别人的地界油水肥,越界骚扰,团头要出面干涉。

    这个乞丐在这条大街上每天只允许乞讨一家商铺然后每天一家直到吃到月底。吃到今天应该的店铺,下一家商店他就不许去,无论那家商店今天多热闹。

    譬如庆祝开业周年,遇有乞丐,每人发十个铜钱,即便看着眼红,也不许过去,老老实实下街。

    最后一种就是以原来的死在番禺县的那个丐头和陈三也这样的。

    乞丐虽然说在丐头的管理之下但是他们当中也是分帮分派的。

    南海县原来的丐头贺瞎子,但和瞎子之下便是这个

    有名的无赖陈三,尊称“陈三爷”。

    这位陈三爷就是职业乞丐。他也不拿砖头拍胸脯,也不喊“大掌柜发财呀,大掌柜”,他有一只竹哨儿,,吹一下,声音洪亮。

    他专吃商铺,上街来,走到一家商店门外,小哨儿一吹,商店伙计立即迎出来,送上十枚铜钱,连声说:“三爷进来喝杯茶。”三爷回答说:“不打扰了,我还有事。”说着走向下一家商店去了。

    下一家商店看见三爷在前一家商店吹小哨儿,早就把钱准备好了,不等三爷走过来,也不等三爷吹小哨儿,钱送过去,皆大欢喜,陈三爷潇洒地走了。

    听见陈三吹哨儿,钱没有送出来,陈三爷也不着急他再吹第二声。

    只是此时十枚铜钱已经打发不走了,要拜百文铜钱。

    吹了两声,钱还没送出来,陈三爷还吹第三声。自然这时已经要五百文钱了。

    吹三声,如果店铺的掌柜和伙计里面还不理,陈三爷也不恼怒,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小绳儿。

    干什么?他将小绳儿系在商铺门框上,他要上吊,理由很简单,没法活了,街面拿陈三爷不当人看了,没脸活了。

    你说应该怎么办吧,请出人来了事,陈三可不好打点,他会开高价,没有几十辆银子是打发不了。

    据说陈三很“仗义”,这么多家商店,他每天只吃一条街,每家商店平均每个月吃一次,只只要十文铜钱。

    他要的钱又不多,而且他背后的势力很强。谁也不惹这个臭无赖基本都是花些小钱打发了他了事。

    职业乞丐陈三,是旧天津有名的恶霸,不光他自己上街行乞,天津所有的乞丐都是他的下属,谁想做职业乞丐,要得到他的允许。没有他的允许,你斗胆上街,他会派下人来废了你的腿。

    陈三在广州城有一套小院子还有一妻两妾。他每天下街之后,陈三换上丝绸的衣服,坐着他自己的专用马车,去洗澡、看戏、吃馆子,还泡妓院。

    其实陈三爷这种乞讨的方式只是为了显示他在乞丐中的地位,他本身并不靠着这些生活。爱算命的贺瞎子死后陈三爷就变成了南海县的丐头。

    金大举报的事情就是这个陈三爷便是他们这个贩卖妇女的团伙的头目,陈三爷的据点就在义庄当中。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陈三爷虽然在城中有房但是他长时间待在义庄当中亦庄又称为漏泽园,乱葬岗。

    平时除了负责埋葬死尸的衙役和把无人认领的尸体安葬在那里的收尸人。平时没有人到那里去,真是一个十分隐蔽的据点。

    身为南海县的丐头,他在衙役中肯定有眼睛,所以这件事情不能采用南海县的这些衙役来干这件事情。

    所以林玉晨自然把目标放到了林玉恒和他手中的那只人马在身上。

    而林玉晨心目中的人正在巡海营中接受新的甲胄。这批铠甲就是林夕打造出的那1000套骑兵凯和他随从的装备的一千套铠甲。

    这批铠甲之所以到了巡海营当中,就是因为伯参将带领着的那批援助贵州的广东援兵所穿戴的铠甲巡海营一共出了1500套,几乎将林长波麾下的那些军兵装备的铠甲搜刮一空。

    等那批援兵出发之后,整个巡海营只余了几套军官穿的扎甲。

    甚至包括林玉恒他们这些“更夫”装备的布面甲都全部被迫捐献出去了。

    没有办法,林长波只能向家里求援。林家老宅把这些任务交给了粮城,让粮城制造一批铠甲装备给巡海营。

    正好林夕手里有一批有很多毛病的铠甲,他便把这些铠甲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了林长波,每套铠甲50两银子。

    而且林夕在随传来的信件中特地说明随传交给巡海营的那些燧发火铳打破了布面甲叠棉甲的防御。

    所以火铳兵基本不用,面对火铳兵时这些铠甲作用不大。所以林夕就采用了板甲和扎甲的配合的方式,制造了一种新型的铠甲来装备。

    林家军精锐士兵装备的是明甲,而普通士兵装备的是暗甲。

    而明代的明甲又包括,反穿布面甲,扎甲。暗甲的话专指布面甲。

    九边的边军与蒙古还有女真大规模装备的就是布面甲。

    林玉恒看着眼前用标准木箱装起来的甲胄和随着这批甲胄来的两千只火铳。问旁边正在检查这批装备的林长波。

    “六叔,十一叔是不是拿他这些制造的甲胄来糊弄我们?我可听随船而来的家丁说过,这批铠甲被绝林大师批评是一个毫无用处的鸡肋铠甲。”

    “你别听那些人胡说,绝林大师说的是你十一叔做的那种具甲铁骑的铠甲,根本不适合在广东这边使用。而不是说这批铠甲的质量不行。”

    说着林长波将他手中的一面像铁背心儿一样的东西放到了林宇恒身上,并让人从两边儿用皮带勒紧。

    林长波看林玉恒穿戴完毕然后拿了一把长枪,狠狠的戳在林玉恒的胸前。

    林玉恒被一股巨力推的向后倒退了,有一丈多远才站住脚跟。

    这时林长波扔掉长枪来到他的面前,用手抚摸着胸前的被标枪尖扎出的一那出凹痕说道:“你看如此近的距离,我蓄力一击,你又没有防备,这是铠甲居然没有被穿透,可见铠甲的防御力是很强的。”

    林玉恒用幽怨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六叔。林长波拍拍他的肩膀说:“长旭那家伙来信说明了这种铠甲对防与刀枪剑戟是十分有利的。但对于咱们新装备的这种火铳来说,这家伙就不够看了。而且这种甲要比布面甲略微沉一些。”

    林玉恒这时说道:“六叔,我看咱们军队装备的大量的布面甲,这是说明布面甲应该比那些明甲要好。

    为什么?十一书反而说布面甲不如原来咱们穿的扎甲和这种西夷甲?”

    而布面甲相对于扎甲,其实它的甲片固定方式更类似于鱼鳞甲。

    蒙古早期穷人蒙古那些底层士兵就是在皮袄的里面挂有各种各样的骨片,角片来创作甲胄,加强防御。

    蒙古当年征服四海,普通的蒙古士兵就把他们穿的皮袄改成了布棉丝绸所制成的布面,按照他们以往的习惯在里面缀满了晚唐,宋,辽,金各个时期的扎甲片。

    因为最开始的时候蒙古帝国掳掠四海,就粮于敌,以战养战,布面甲人家蒙古人的早期思路就是抢劫掳掠,抢到啥用啥,先解决有和无的问题。

    各个地区甲片形式不一,他们在每个地方待的时间又不确定。他不可能把各个征服地区的甲片融了,又重新造一个统一制式的甲片,所以能应付就应付,把甲片重新开孔,根据甲叶大小坠到自己的布面甲上。

    蒙古的底层士兵根据甲片大小分配好后,就一股脑铆钉到了自己的布面甲上。

    从而一领布面甲里就缀满了自己征服地区的铁甲叶。简单来说,早期的布面夹除了外边披了一层布棉,内部的甲片就是缀满了古今中外各种征服地区的甲叶。

    因为普通的蒙古士兵不是专业的铁匠所以甲叶没有办法做到统一,所以只求能叠压在一起就好,所以布面甲的固定方式就跟鱼鳞似的,就是为了应付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甲叶大小不一的方法。

    而蒙古布面甲的固定方式,反过来又把以前中国正经鳞甲的固定方式给带偏了。布面甲一般是3点固定或2点固定甲叶,固定方式决定了布面甲的甲片活动空间更大一些。”

    这时林玉恒说道:“也就是说这些布面甲的防御能力其实是要低于那些硬扎甲的。但是为什么布面甲会取代这些加扎甲成为我们大明军队的主要装备的铠甲?”

    林长波没有回应林玉恒的问题,而是笑了笑说道:“我之所以说你十一叔仔细研究过这些甲胄,就是因为他给这些火铳配的刺刀。”

    林长波从火铳的配件中拿出了林夕给燧发火铳配的那种四棱刺刀,把它递给了林玉恒,说道:“你仔细看看这把刺刀有什么不同?”

    林宇恒拿过这把刺刀,发现这把刺刀是一个套筒,然后伸出一个90度的铁枝,在铁质的上面就是与套筒平行的刺刀。

    这把刺刀大概有两尺长。林玉恒仔细看着他发现这把刺刀的枪刃不是三角形,而是一个梯形,由后逐线逐端向前变向道前端逐渐变细。

    在最前端并不是一个尖儿,而是类似于木匠使用的凿子那样的一个斜面儿。

    也可以说套筒上连了一把没有把的小凿子。林长波指着这把刺刀对林玉恒说:“这把像小凿子一样的刺刀实际就和咱们使用的而鸭嘴枪的圆头的攻击布面甲的思路是一样的。

    由于布面甲的甲片活动空间大,所以它打到披甲人身上以后,可以利用他们都是铲头的特点,滑铲到甲片叠压位置,将甲片铲开推方便枪头刺入以达到破甲目的。”

    林玉恒随手从箱子里拎出一个护甲说道:“你看这些甲胄还不是原来的堆叠的鱼鳞甲模样,也没见十一叔有什么改进。”

    “把你手里的那个护臂放下。虽然你看不起你十一叔的改进,但你也不能这么粗略的对待这些护具。”

    “六叔,你怎么知道我手里拿的这个?是护臂是披膊。而不是腿甲呢?”

    “腿甲是上面的甲叶压着下面的甲叶。而你手里拿的那件是下面的甲叶压着上面的甲叶。这样的绑扎方法只可能是保护胳膊的披膊或者是护臂。”

    林长波指了指林玉恒手中的那个甲片说道:“把你的手里东西放下,我给你讲讲为什么布面甲会代替明甲成为我们大明军队的主要装备的甲胄?”

    “布面甲为什么会取代扎甲成为主流,在开国之初朝廷的官员每年都要巡编阅兵。

    每次巡编阅兵士兵就得拆扎甲,把甲叶除锈,打磨,抛光,再扎回去,来回折腾,要一个月。

    每次检每年都要来一次。费钱,费功夫,当兵的受不了,后来就想办法给铁甲上防锈漆,但效果不明显。

    后来那些军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所有军将统一穿着布面甲。

    就算甲片生锈了也在布衣的里面,外面看不出来,阅兵也过得去,就不信朝廷官员还真敢让军士把甲胄脱下来,看甲叶是否生锈。”

    “但从嘉靖朝边军中临时装备布面甲,到万历年间布面甲成为主流。

    边军将士反应重点从颜色款式变成了防御力太差,阅兵弄虚作假等问题,被抬到了明面上。

    朝廷还认了,只能说明朝廷理亏,要么钱没给够或者根本就没给钱。

    之所以布面甲的普及是因为边军与朝廷来回博弈的结果。不是因为布面甲性能好,防御力比扎甲高,才装备的布面甲。”

    明甲虽然泛指布面甲外穿和扎甲,但这次边军与朝廷博弈的时候,明确的是扎甲与布面甲的博弈。

    军队使用铁扎甲时朝廷阅兵就是瞧你扎甲保养的怎么样,以此来反映军队的状况。”

    布面甲如果招到重击的时候,甲胄虽然挡住了兵器但是士兵被伤内脏碎了。

    布面甲单个甲片的独立性太强了,除了接触性叠压与周围的甲片,没有任何其他的联系与整体性可言。

    全靠人的躯体承受甲片传递的动能伤害,搞得边军与女真人干仗都得叠甲,才敢上。

    总之明初吐槽明甲,扎甲都是在纠结铠甲的款式与颜色问题,纠结到底是采用宋时的铁扎甲披挂好,还是蒙古的对襟螺圈甲。

    宋时披挂57斤,对襟螺圈甲重36斤,布面甲30斤。

    因为蒙古军队战马很多可以轮换,所以机动性比明军强的原因,明军经常被蒙古骑兵大部队穿插。

    斥候还没人家骑兵大部队的速度快,所以一般要两军接进了,用肉眼根据铠甲款式与颜色来区分是我国的军队还是蒙古军队。

    但正统年间两军都装备着没上漆的锃光瓦亮的对襟螺圈甲,所以又得体现到眼前才能真正区分出敌我,这时候干啥都晚了。

    土木堡之变就是因为敌我双方的甲胄相同,蒙古人才能够越过几十万大军的营盘直接明军的御营。

    之后勤王的大军都分不清敌我,最后被少于几方的蒙古军队击溃就是这样发生的。

    因为有土木堡之变的教训,所以景泰年间就文官建议要求边军将对襟螺圈甲都改成宋代的披挂式扎甲,以此来区分明军与蒙古军队。

    宋代的皮革是扎甲57斤,蒙古人的营养程度承受不了披挂重甲的重量,所以想以此来区分明军与蒙古军队,防备蒙古军队蒙混过关。

    边军士兵肯定不干呀,所以就又有建议说将头盔与甲胄染上蒙古地区没有的颜色颜料来区分敌我,这个建议就被最终采纳了。

    当时文官为了显示威武就采用了红色头盔,黑色铠甲延续到后来就是京营的经典配色,红头盔,蓝甲。

    之所以是蓝不是黑,是因为黑色是用蓝色染料不断加深染出来的深蓝色,所以某种意义上深蓝就是黑。”

    林玉恒这时指着箱子里的铠甲说道:“十一叔研究出来的这些铠甲还要我们对外卖80两银子一副,难道他不亏吗?”

    林长波把手中的刺刀重新扔回了箱子。说道:“你十一叔那颗脑子是咱们比不了的。他既然说这些盔甲卖80两银子,亏本是亏不了的,至于能赚多少就不好说了。”

    叔侄俩之所以在这里待着,林长波发现那些骑兵甲根本不是广东这这里招的士兵能批挂起来的。

    即使他们批挂起来也很难有人能挥得动武器,所以他心里很认同绝林老和尚给林夕这些骑兵装备的评价鸡肋。

    这批骑兵甲除了看着好看,没有其他优点。所以就打算把这批铠甲卖给城中的那些将门和世袭的军门作为他们披甲家丁的装备。

    这时门外有有士兵来报,说是王总兵带着将军们已经来到了辕门。

    林长波连忙带着林玉恒把这些人迎进了营门。

    这些军将跟着林长波到大战中去喝茶。跟随而来的那些管家和家丁穿上这些铠甲在演武场中试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