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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为人处世

    既然我那么混,为什么我如今还能在公司里好端端的待着呢?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我乐于助人,愿意干杂活累活,而且还能给同事们带了欢乐。归根到底是我很合群。

    在办公室里做一个吃饭不干活的人,是不会有同事劝阻你的。他们平日里甚至会好好地保护你,甚至把你供起来。因为你整天好吃懒做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安全感,下次大裁员的时候可以为他们遮风挡雨。

    办公室真的是个很奇怪的地方,有一套特殊的生存规则。持才傲物,狂妄自大,妄自菲薄,沉默寡言,统统都会死无葬身之地。

    在办公室里生存,合群才是王道。太出类拔萃很危险,太一无是处也很危险,那种干着五分活拿着十分薪水的人才是高手。像我这种压根就没干活却领着十分薪水的家伙,迟早要壮烈牺牲。但没办法,谁叫我做惯了混世魔王呢,一干正经事我就没精神。除了修电脑之类的技术活,同事们也从来不会找我帮忙做些文件上的事情,因为我通常会做得漏洞百出,单是错别字就能让人看哭。所以我从进公司至今,还没干过一件正经事。

    其实也不是我没能力,因为我压根就没机会检验自己到底有什么能力,而且我也没兴趣要弄清楚自己有多大的能力。能混吃混喝的时候,我干嘛要肝脑涂地呢?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梁鱼从来不干。

    然而,最近公司的办公室氛围好像有些不对劲。因为向来不管事的领导们开始严抓纪律。

    上班打游戏差点成为我被炒鱿鱼的导火线。主管毫不客气地甩下一句话,“梁鱼,下次再被我发现你上班打游戏,你直接滚蛋。妈的,我就想不明白经理怎么带回来了这么一个烂泥扶不上壁的害群之马。”

    对于主管那张被气得变猪肝的肥脸,我压根没放在心上。主管这家伙就是这么的欠揍,说话尖酸刻薄从来不给别人台阶下。我就是想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作而低声下气,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还不如潇洒点,滚蛋就滚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去哪混还不是混。

    毫无自制力的我依然固我地继续打游戏,并且做好了舍身成仁的觉悟。不是我自暴自弃,只是我发现就算我一本正经地工作,也没几个人把我当回事,除了打杂还是打杂。打啊打的,仿佛打杂和打机就成了我的日常工作了,或许这就是阿讯常说的天作孽有可活自作孽不可活。但我曾经也努力过,上进过,然而最后却没有得到什么好结果,反而被领导忌惮、被同事排挤。

    自从那次被主管大骂一顿之后,每当我打游戏入迷的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美眉总会用脚踢一下我的办公桌。当我把游戏画面切换回word文档的瞬间,主管刚好来到我的身边。我笑嘻嘻地望着主管,心里却着实抹了一把冷汗。有了好心美女的提醒,我已经数次从主管辣手下逃出生天。我的主管是个典型的笑面虎,整天脸色阴沉,老想着些损人不利自的勾当。

    其实我一直想请她吃饭以报答她对我的大恩大德,只可惜我每次和她搭讪的时候,她总是没有任何回应,最后我只好作罢。唉,旁边的帅哥天天说请她去吃山珍海味也没见她答应,美女又怎么会看得起咱请的粗茶淡饭呢。

    这位冰山美人一贯矜持,一个人上班,一个人下班,就连中午吃饭也是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吃自己早上带来的便当,也不知道到底要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让她有一丝反应。平时我坐在她身后无聊得发慌想找她说说话,永远也得不到回音。我说了一大窜,结果她不但没回头,就连最基本的嗯、哦、是吗、呵呵之类的反应都没有。最后我只好彻底死了和美女做朋友的心,看来办公室果然不是适合交朋友的地方。

    我和她都是坐11路公车上下班,不过可惜的是,我坐上路,她坐下路。我在这边站台等车,她却在马路对面的站台。只要一出办公室,她永远都是带着耳机的,仿佛真的是那种与世隔绝的人物。我望着她飘起的长发,露出了笑容,然后她也轻轻地笑了。嘿,原来她也在看着我,不知该庆幸呢还是无奈。在办公室好心好意打招呼没有回应,隔着马路一个不经意的笑容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馈赠。

    我们下班的时候,总会隔着马路对望许久,直到第一辆11路公车把其中一个人带走。有时候我会想,如果11路来晚一点也不错。所以我无限期地把做实验的计划推迟了,既然叫11路那就让它慢一点吧,没必要增加车辆了。

    随着拥挤的人群挤上公车,一天的上班光阴也就这样落下了帷幕。其实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有的人注定只能擦肩而过。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会错过很多人,无论是一个眼神还是一个微笑,那都是缘分。缘起不灭,缘分这东西只有起源,没有终点。或许老梁的选择没错,平凡是福呀。平凡地活着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路一直都在。

    我坐在公车上,头靠着玻璃窗,身体随着公车摇摇晃晃。11路公车还有一点不得不提的就是,开车师傅的车技特别的厉害。你见过开着辆公车在马路上飙车的师傅吗?他奶奶的,竟然开着一辆快要报废的破公车硬是和私家车给对飚上了。油门使劲踩,时不时还来个侧轮漂移,那些个开小车的家伙简直望尘莫及。等红灯的时候,小车从后面赶过来,摇开车窗,傻着眼向师傅竖着大拇指。师傅一个闷哼,小样的,叫你刚才在我后面按喇叭“嘀”我。

    公车上有对小夫妻,妻子对师傅的车技大为不满,不断在碎碎念,最后抱怨越来越大声。而那男的则一个劲地阻止妻子要去责怪开车的师傅,说师傅这叫洒脱,男人在遇到别人挑恤的时候,就是开着辆公车也敢跟小车杠上,纯爷们。

    在体会公车师傅惊心动魄的车技之余,我还在思考着一个学术性的问题,那就是小女人主义与大男人主义。于是我想到了我老爸和老妈,因为他们是典型的大男人与小女人结合,然后造就了我这个不大不小的混世魔王。

    说到我老爸梁天昂,他的人生经历绝对是一个屌丝男努力奋斗的壮烈史诗。只可惜这位屌丝男并没能逆袭,而且结局还有点惨烈,他不但没把自己变成高富帅,反而把一位白富美变成了迂腐的村妇。我时常会疑惑,我老妈当初怎么就那么想不开,竟然放弃大好前程,毫不犹豫地跟着老梁回家种田呢?而且还死心塌地和老梁把我给造了出来。我看过老妈年轻时候的照片,哇,那绝对是美得不可方物。一笑倾城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就是用来形容我老妈年轻时候的,现在那些个美女就算再怎么PS美颜也还是不够看。一个义无返顾跟男人过平凡日子的美女,现在哪里还能找得到?果然,世上最美的女人已经被我老爸娶了。

    如果要讲我老爸老妈的爱情故事,那必须得从“龙龙阿狗”说起。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典型的公主嫁土狗。我老爸,小混混一个,文不得,武不行,没背景,没靠山,最重要是没前途。家里一穷二白的,只有祖祖辈辈留下的几亩荒山野地,注定要继承家业当一辈子农民。反观我妈,当时在我们镇上,那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清纯脱俗,才华出众,绝对是才貌双全;而且她爸还是镇上大财主,身世显赫。老梁说他之所以把这样一个白富美变成我老妈,全靠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便呲牙咧嘴地笑,全靠死缠烂打吧。

    唉,只可惜后来我外公家破人亡,我妈家道中落,不然说不定我也能沾光,当当高富帅。而现在,我只能等着继承老梁那几亩荒山野地,造化弄人呀。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外公秦沛,但我知道他一定是位很犀利而且特立独行的人物。因为当时那么多高富帅正在追我妈,但外公却把她托付给了要啥没啥的我爸。

    我妈常说,追她的那些男人也只有我爸像个男人。我外公遭奸人所害,进了监狱之后,追我妈的那些男人,断绝关系的断绝关系,疏远的疏远,只有我爸还一如既往地对她好,还常去监狱探望我外公。纵使多方奔波,但还是徒劳无功,我外公最后还是郁郁而终,死在监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