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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一举两得战神出

    江东会稽郡下属吴中县,有一座满员只有八十人的小屯兵营,不过最高长官军级还可,是个二等八级公乘,人称虞将军。将军家有一子一女,女儿已过朝廷规定的必嫁之龄十三,年方二八一十六岁。虞姑娘长得较一般女子高出半个头,胸部挺挺,屁股圆圆,眼睛大而水灵,唯一不足之处是没有长出有福的大耳朵,两个耳朵在一张圆而红润的脸上是不显山不露水,成了该大而没大的遗憾。好在世人看女子鲜有人评价二耳的,所以没有因耳朵不大而失去美人的称号。

    一家姑娘百家求,虞将军这样一个离三等卿大夫只差二级的士大夫,又是郡守殷通朋友的人家的女儿是不愁嫁的。至所以过了法定婚嫁年龄三年了还待字闺中,是因为虞将军想找一个符合他对毛脚女婿所有幻想的完美青年,他既要有受人尊重的显赫身世,又要有立于乱世而不倒的真本领。

    乱世?始皇帝用战争实现的六王毕,四海一的大一统天下怎么就成了乱世。虞将军手里拿着曹咎奉会稽郡守殷通令送来的《挟书律》心想:吾主圣上呀,汝的急功近利的国策已弄得天下民心沸腾,汝不知道吗?南楚境内因逃避骊山徭役而在江西(此时没有安徽)大别山区域,做贼的英布还未剿灭,如今南楚的江东三山又出了占居山林为盗的陈婴。汝老人家要做的是用儒家学术收买人心呀。汝却反其道而行之。要在民间销毁百家著术。汝难道真的是脑子进屎的屎皇帝吗?

    “曹大人是郡守手下军卒吏?”

    “回将军,下官原本是狱缘,如今只是一跑腿的差役。享受一等二级上造,领一年十石薪水养家糊口。”

    “十石虽不多,较之三税二,还要纳人头税的百姓,简直就是天堂与地狱。”虞将军不忘恭维说:“丞相家奴见宫大三级。曹大人郡守案前红人,本将应尊尔三分。”

    “谢将军厚爱。”

    “曹大人,令本将协同本县官员执行《挟书令》是郡守大人的意思?”

    “郡守殷大人只是遵中央下发的皇帝旨令,命各地驻军,会同各地郡县,三十天内完成《挟书令》所规定的十条。”

    “曹大人呀,诸子百家其实都在鼓吹君权神授,大谈君为父,民为子,是在传播上智下愚不移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可逾越的思想,是自古人主用来教化子民的工具书呀。当今圣上怎么就下这么道自废统一思想的旨令呢?”

    “将军不明白。下官更是云里雾里的搞不清楚。”

    “这都不明白。”跟着曹咎来到吴中县的项梁忍不住插话说:“天要其灭亡,必先令其猖狂。天要灭暴秦,必令嬴政自作孽。”

    “自作孽,不可活。当今圣上这是在作死呀。”虞将军感叹说:“照这么个作死的节奏作下去,本将以为民间流传的谶语‘始皇死则地分’很快将成为现实。”

    “天下本无事,将军与哥哥二人何必忧天地之崩溃。”曹咎大笑说:“一家能不能永流传是当今圣上的家事,他要作谁也拦不住。他作他的,与俺等何甘!”

    项梁纠正说:“天下分崩是他家事,俺们只是怕见证不到他是怎么作死的。”

    “大秦帝国号称以法治国,讲究小过重刑。如今呢?法已不正,官任意解释律法,还要民以吏为师。象项老弟这样的异己分子竟然活得自由自在。当今圣上怎么会如此背本去末?令人费解。”虞将军肯定地说:“秦失其鹿只在早晚,天下重回纷争已是不远。本将忧的是一对儿女,子年刚十三,女今年已是二八年华十六岁的花季。生在此乱世,如何才能自保,保证本将这对儿女平安渡过天下大乱。”

    “有将军与将军手下兵卒,还怕不能自保。”

    “本将已是老年,土埋到下巴壳了,只怕等不到那天了。怪只怪本将中年才得这么一对儿女,要是儿子大个十岁,二十挂三也就不用这么担心了。”

    “将军是何意?”

    “本将想找一个能托付小女终身的完美好男儿。将私产一并交给他,一旦不幸言中天下大乱,在此的屯兵营本将就替天下人做主交给他。”

    “请问将军的标准是什么?”

    “此人必须有百人斩的力量,而且知兵法,懂带兵。当然了兵法可以以后再学,但超人的力量是与生俱来的,必须随时拿得出手。”

    “将军,在下侄子。就是尔眼前的这个项羽,尔看中不中意?”

    “他有百人斩之力。”

    “回将军,俺有万人敌之能。”

    “好大的口气。”虞将军看着身高九尺(一米九左右)开外,膀大腰圆,肩宽胸阔的项羽心想:大个子不呆是个宝,此人只要动作协调,就应该是个行伍好材料。他还是半信半疑说:“此子人高马大,是个天生的行伍材料,是不是百里挑一就难说了。”

    “将军,俺万人丛中高人一头。”项羽上前施礼说:“小人愿以一人之力与将军屯兵营八十人同时过招,输了不算好汉。”

    “与人比武伤了谁都不好。”虞将军心中已是九分的愿意,但是还剩着一分不放心,于是他说:“能不能称鹤立鸡群?明日就在本宅门前,本将设擂比武试臂力,谁能举起俺家门前的千斤大鼎,本将就将小女许配给他,还送他本将心爱坐骑千里马——乌骓。”

    “一举两得?”

    “对,为了在这乱世中自保,本将想了这么个一举两得的法子。如果后生项羽能举起鼎,尔就是本将的毛脚女婿。先成为本将的家丁,然后俺与尔叔共商尔与小女的婚事。”

    曹咎关心项羽问:“大侄子,当年始皇帝的曾祖的兄长秦武王在朝歌与人赌狠,举鼎而暴死的故事听说过吗?”

    “听说过,他要不死,当今始皇帝怕永远是邯郸街头弃儿。”

    虞将军提醒说:“俺家门前的鼎从来没有人能举起过。挪动它得十个壮汉抬。”

    大禹治九鼎,吕不韦从朝歌迁九鼎去秦都咸阳,一只鼎落入泗水中,它怎么会出现在会稽?天下人都不明白,只能用天意来附会了。

    项梁与项羽叔侄相视一笑。项梁不以为然说:“将军就等着见识俺侄子的神力吧。就等着在下为俺侄子请媒婆上门提亲。”

    “好,要是尔侄子真的如尔所述般的神勇,本将将小女托付与他也死可瞑目了。”

    “一言为定。”

    江东吴中县城,门临闹市的虞将军宅院前,立着一个硕大的铜鼎,鼎前搭着一个擂台,擂台两则挂着一幅对联:将门宝骓值万钱;闺中淑女重千斤。横批:一举两得。

    虞将军的掌上明珠虞美人年方二八,如蜜桃般水灵,似苹果般熟透,比吕雉更加丰满,白嫩润滑的双手牵着高大身长的乌骓马,显得黑白分明,美人往座椅中一坐,乌发飘逸,乌骓昂首立于侧鬃毛直竖,发与毛黑与黑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人与骓心灵相应。人美冠绝天下,马俊天下无双。

    见长毛披肩的美人与鬃毛黑亮发光的宝马,项羽急不可耐问项梁:“叔叔,可以上前举鼎了吗?”

    “好事不在忙中急,尔要学会沉得住气。”

    虞将军帐下季布主持仪式,季布的舅舅丁公固维持秩序。季布顶盔带甲往擂台前一站大声宣布:“诸位好汉,江东会稽郡吴中县屯兵营主将,大秦帝国二等八级公乘虞将军今日在自家宅前设擂为其女招亲,谢谢各位好汉捧场。规则就一条,能举起门前立的这个千斤铜鼎者即为赢家。各位觉得能力还可的可以上来捧个武场,觉得撼不动的在下面捧个人场鼓掌呐喊。”

    “好,好,好。”

    众人齐声喊好后,季布宣布:“比武开始,哪位好汉抛砖引玉起个头?”

    窈窕少女,君子好逑。有见色动心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蛮夫上前试了二试,没能撼动分毫,在众人的嘲笑声中低头退场,又有不怕死的上前,深呼吸用全力欲要举起,鼎是没动,他因用力过猛而吐出大口的血来,被人赶紧抬下。

    这时项羽又问项梁:“叔叔,俺现在可上了吗?”

    “稳住,举不起的人越多,越能显出尔与众不同的神力。”

    又有心怀不甘者问:“一举两得,是谁举起门前大鼎,谁就将拥有鼎与这宅中小姐是吧。”

    季布大声回:“这都看不明白,鼎是比武工具,举起它,小姐与宝马两得。”

    “可不可以二人合举,各得其一?”

    “混蛋。”丁公固大骂:“谁再敢起哄,老子将他打出去。”

    “说话的,就凭尔那猪脑子,要是能举起这鼎,本将愿输尔一命。”季布羞辱起哄者说:“尔小子敢赌命吗?”

    “回将军,小人乃一介布衣,用肩扛也扛不起半分。只是这鼎天下也无人能举起,何必多此一举。”

    项羽在台下脱去衣服就要上前,曹咎在项梁前拦住说:“贤侄,再等等,要是无人敢试,为叔为尔做一回陪衬。”

    半天再也无人敢充大头鬼,上前试举。这时曹咎大声问:“季将军,俺这样的中年男子,小姐会不会嫌老?”

    季布见虞小姐没作答,就冲曹咎说:“凡是能举起此鼎的不算老。”他讥笑说:“本将看兄长比俺也强不到哪去,尔要能举起,小弟早就举起过了,还等尔试。”

    “人不可貌相,何必欺老。”曹咎上前说:“季老弟不要将话说死。”他围着鼎转了一圈,用手四面推了推,而后运动运动身子,将表演做足,为的是衬托项羽出场。他双手握定,一个下蹲,用尽全力,但是绝对不是用而不收,所以虽没举起,也没有伤着身子而喉咙有甜味,咯出血来的内伤。他撒手说:“这鼎非常人所能举起的,能举起它的一定是勇冠天下,天下第一的大神级人物。”他替季布做主大喊:“谁是天下第一大英雄好汉。”

    “俺来试试。”项羽听曹咎言,会意地大声应到:“一举两得,舍俺无他。”他光着上身,两腿叉开成半蹲状,两手握紧鼎的左右两耳,气运丹田,大喊一声:“起。”那鼎被轻松抱起。

    “神力,神力呀。”

    有起哄者大声喊:“不算,这叫抱起,抱起不算举起。”

    “这已经是神力了。”季布看到主家小姐满意的眼神说:“谁不服谁来抱起此鼎。要是无人敢上前抱一抱,就算这位壮士赢了本擂。”

    “算他赢了俺们无异议,但是俺们就是想看看他能不能一举成真。”

    项羽打量着大鼎,他有办法了,只见他从鼎的双足中钻进去,而后蹲下双手抓住鼎的四足中的两个对角足,一运气,借助背肩部位先将鼎扛起,气定一定,双脚立足点调整一下,然后一声怒吼,双手将鼎稳稳地举过头顶。

    “壮士天下第一神力。”四周欢呼声四起:“好汉英雄无双。”

    端坐着的虞将军十分满意地点点头大笑,在女儿虞姑娘的搀扶下来到项羽叔侄面前说:“项老弟所述果然不虚,后生真的是天下第一的英雄好汉。”他从虞姑娘手中接过乌骓马缰递给项羽说:“宝马此时此刻就归尔了。我与尔叔父当着尔的面相约,月内为尔与小女完婚。”他令季布:“季布随老夫来。”

    季布跟着虞将军来到院中,他小声问:“将军,有何吩咐?”

    “季布呀,尔是老夫的副手,至今也没能为尔谋个一官半职,全因尔是没有前线建功的六国人。”

    “小人是楚国人,与将军刚刚以父母命为虞姑娘选的毛脚夫婿是同乡。项家项燕项国兵父子为楚国捐躯的事迹总记在心。特别是项燕将军临死的那句‘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直在楚地流传。”

    “恐怕此咒语不久将成为现实呀。”

    “将军何出此言?”

    “当今政治生态已非常恶劣,官场腐败已经失控,百姓逃跑做贼者越来越多。长期罪不问大小一律重罚,将窃钩者诛,盗国者侯进行到底,有道替代无道的故事就要发生。面对亡国之忧,当今圣上不仅不亡羊补牢,还变本加历,在全天下天怒人怨时,竟然发布《挟书律》。”虞将军摇头说:“律法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诸子百家著术教化人们明理遵道。以法惩处重罪,以儒教化小过之人改过自新,二者不可缺一呀。”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么大一个天下,败起来也得相当长时间,哪能立即说没就没了。”

    “季布呀,尔要相信老夫。依当今圣上这么的管理之法,秦失其鹿,天下共逐的时代就在早晚之间了。”虞将军盯着季布问:“尔没听说过谶语:‘始皇死则地分’与‘亡秦者胡’吗?”

    “将军,小人相信汝所述,也听说过这些谶语。”季布问:“将军为何要跟小人说这个?”

    “本将信相尔。老夫最近总是在幻觉中见到过世的故人,所以恐怕来日不多。今日为小女招的这个入赘的毛脚女婿虽有万夫不挡之勇,然年岁太小,需要尔这样年岁稍长者帮扶呀。”

    “将军这是托孤吗?”季布当即表态:“将军放心,小人一定尊尔毛脚女婿如同尊重将军本人。”

    “一旦天下有变,尔切记不要解散这八十人的屯兵营,一旦散了,尔等就都是散兵游勇。抱成团,上下同欲拥护本将的毛脚女婿北伐逐鹿中原。”

    “小的谨记。只是小的想说,凭这八十人就想逐鹿中原是不是太少了?”

    “这八十人是基础,是尔等发达的基本盘。尔等打出去,就会变成八百,八千人。”

    “小的绝不辜负将军今日所托。”

    虞将军喊过儿子说:“以后尔要听季大哥的,与季大哥一道与尔的姐夫同心同德,共谋大事。”

    “孩儿遵父亲所嘱。”

    “将为父的铁戟拿来,与尔的季哥去铁匠铺重新回个炉,为父要将戟作为尔姐姐的嫁妆赠予尔未来姐夫。”

    季布应一声:“这个小人一人去就可,就不用少爷也跟着去了。”

    虞将军点头说:“好吧,顺便请尔舅舅来一下,老夫有事求他。”

    季布出去片刻,丁公固大步跨进来问:“将军有事吩咐俺?”

    “是求尔办件事,办件犯法的事。”

    “将军,只要是汝所托,小人在所不辞。”

    “尔不是会酿酒吗?私下偷偷用军粮一石,酿一百斤米酒,老夫嫁小女时用。”

    “这事确实犯了禁民间酿酒的律法,一旦被人举报,将军将如何处置?”

    “丁老弟还是怕落个犯法罪名呀。知道吗,现在的政治生态就是人们常说的窃钩者诛,盗国者侯。凭老夫与郡守是好友这层关系,还怕有人举报俺俩酿酒喝酒?郡县都视而不见,举报者能通天告到中央去?”

    “小人听懂了,虽然犯法,俺们不怕。”

    “记住只能偷一石,多了恐怕八十名子弟兵粥都喝不上,老夫可就丧尽天良了。”

    “将军,一石粮能酿多少酒全凭兑多少水。届时俺往里多兑点水,让八十兄弟人人都能喝上一口。”

    “就这么干。无酒是穷鬼。俺家小女的婚礼嬉事,怎么能没有好酒?无酒不成席。”虞将军自语说:“老夫招婿为子,项羽小子入赘俺府,就是尔家顶梁柱。”

    “恭喜将军为小姐说得一门好姻缘。”

    “他日尔八十人要追随小婿直到永远。”

    “将军,这屯兵营是朝廷的,继汝之后的长官得是朝廷委任的。难道汝老糊涂到要小人们跟着汝未来的乘龙快婿去落草为寇?”

    “老夫怎么糊涂也不会要尔等去做无国无家无根基的盗贼呀。”虞将军再向丁公固交心说:“如今天下人皆归赤贫,自耕农无法安心种地,黔首集中咸阳又种不好地,到处造谣的张良、张耳等至今仍没捕到,天天与其同类四处招谣。始皇帝不仅不修改国策,令天下人各务本份。竟然为了一人天下而收缴天下兵器在前,又要焚毁天下学术于后。长此下去国将不国。”

    “将军说得在理,对听话的底层百姓太狠是严管重罚;对抵抗的异己分子却听之任之。国家大法成了各级官吏欺压百姓的工具,皇帝却不闻不问,只信李斯赵高之流所奏的天下太平。”

    “他这是要死的前兆。”